近日,从9月28日省政府在贵阳召开的贵州省荣获“全国守信用重合同”单位表彰暨授牌大会上获悉,国酒茅台三成员企业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、贵州茅台酒厂(集团)习酒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同时上榜(2006年度)全国“守合同重信用”光荣榜。
茅台集团是贵州省的重要企业、全省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和纳税人的突出代表,长期以来秉承对社会的承诺“至诚至信”,诚信履约、重信用守合同、诚实经营、依法纳税,依法治企,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,从1998年至今,已连续8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,销售收入,实现税金和上缴税金等经济指标均呈两位数增长,销售收入利润率和人均创利税连续8年高居同行业榜首,为贵州的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企业诚信履约是实现信用经济、法制经济的重要途径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中深入开展“守合同重信用”活动,是推进企业信用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它既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,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,对营造和谐安全的市场交易环境,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,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