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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拟调整物业费政府指导价 各界人士反应不一
2007年07月20日 15:57:02  来源:新华广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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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北京参考实习记者 李海鹏

    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,北京市拟对物业费现行的政府指导价标准进行调整。目前北京市物业费收取实行市场调节为主,政府指导为辅的办法。

    ■ 业主:质疑物业费制定依据

    即将入住新龙城的业主张小姐告诉记者,买房的时候开发商已经定好了物业费,她完全不知道这个费用的制定标准是什么。读者刘先生对物业费的制定也产生了一定的疑惑:“为什么同一个小区不同楼栋之间的物业费也会有所不同?”

    马莲道附近的一个小区业主反映,其与原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管理合同约定物业管理费是2.5元/平方米。现在新的物业管理公司称接到上级主管部门通知,对物业管理费用进行调整,需按调整后的2.9元/平方米计收。政府部门会对物业管理收费进行如此干预吗?

  ■ 律师:北京主要实行市场调节

    一组数据显示,目前东城、西城、宣武、海淀四区759个住宅中,物业费3元/平方米/月以下的占88%,其中2元/平方米/月以下的占66%。

    天矛律师事务所律师包华告诉记者,由于物业收费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,而具体情况又都各有不同,比如多层带电梯和不带电梯的高层收取的物业费肯定有所不同;高档住宅、别墅和普通住宅收取的费用也不可能相同,就是邻近的两个楼栋由于所用电梯牌子、质量的不同,最后对其制定的物业费用会有所差距。因此目前本市物业费收取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为主,政府指导为辅的办法。

    包华表示,正是由于情况的复杂性,政府定价一刀切的办法肯定是行不通的,但政府完全不干预也是不行的。因此在政府制定的指导价范围内,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同业主以协议的方式确定或变更价格。但是物业管理的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及收取办法如何确定,都应当在物业管理合同中明文约定。物业管理公司还应定期向住户公布收支情况,接受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、物业产权人、使用人的监督。

    ■ 物管:价格调整难度很大

    北京天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郭轶辉告诉记者,我们公司管理的翠城小区目前执行的仍然是2000年制定的指导价,6层以下不带电梯的物业费是0.52元,高层由于带电梯以及水泵费用等,费用为1.2元。虽然后来政府在2005年把指导价格调到了0.55元,但由于价格的调高执行起来有难度,我们的价格仍就保持不变。

    据该公司另一位经理栾锦透露,不仅经济适用房存在价格难以调整的情况,很多商品房小区也存在新价格难以执行的困难。目前水、电、人工的费用都在上涨,但一旦某小区制定了一定的费用标准,若要再想调整就将非常困难。再加上现在很多业主拒绝、推迟交纳物业费用也确实给物业公司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。

    ■ 建委:现行政府指导价将调整

    2007年上半年,市建委按照经营规模、地域、财务管理状况等选取33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成本数据调查。根据成本监审结果,将对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进行修订并按时发布。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物业费指导价将根据市场价格变动、成本费用、最低工资标准等综合评定考核后调整。其中,物业管理资质等级、物业提供服务内容的全面性是物业费用收取标准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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